我校师生参加“四清”运动——以阶级斗争为纲指导下的教育革命
文/镜湖客编者按:1964年至1966年,我校师生分三批参加了“四清”运动,这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指导下教育革命的一部分。也是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的前夕。我们希望当年参加“四清”运动的校友,多提供这方面的资料,以填补这一段校史的空白。1964年11月,高教部转发《毛泽东与毛远新谈话纪要》。毛远新是毛泽东的侄子,毛泽民之子,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学生。1964年夏天在北京休暑假期间,毛泽东与他有过两次谈话。毛泽东在谈到教育问题时指出:阶级斗争是你们的一门主课,你们学院应该去农村搞“四清”,去工厂搞“五反”。阶级斗争都不知道,怎么能算大学毕业?为了贯彻毛主席关于大学生要参加“四清”运动的指示,1964年1月16日,教育部发出了《关于高等学校理工农医各科学生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通知》。根据教育部的安排,学院党委决定我校师生从1964年2月开始,分期、分批参加城乡的“四清”运动。“四清”运动的由来1963年,根据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的精神,全国城乡普遍开展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个运动最初是在农村开展起来的。公社社员针对分配中的问题开展了“清账目、清工分、清财物、清仓库”(简称“四清”)的活动,检查干部中出现的多吃多占,贪污盗窃等问题。后来有些地方,把干部中出现的这些问题看作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用开展群众性阶级斗争的方式来解决这类矛盾,称之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3年2月,毛主席在北京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推荐了河北省保定地区搞“四清”和社会主义教育的经验,指出只有抓好社会主义教育,才能防止中国出现修正主义。会议确定,从1963年起,以抓阶级斗争为中心,在农村开展以“四清”为主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城市开展“五反”运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1963年5月,毛泽东在杭州主持召开了小型的工作会议,讨论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前十条”认为:当前中国社会中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阶级敌人千方百计地腐蚀干部,篡夺领导权,有些社队的领导权实际上落在他们的手中里。其他机关的某些环节,也有他们的代理人。如果不抓阶级斗争,那就不要很多时间,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基于这一估计,“前十条”提出,党的任务是: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向着正在向我们猖狂进攻的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作尖锐的针锋相对的斗争,把他们的反革命气焰压下去,把这些势力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改造成为新人。后来在运动中出现了很多过“左”的做法,1963年9月,中央又在北京召开了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中一些具体政策问题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后十条”强调了团结95%以上的群众和干部的重要性,指出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对犯错误的干部要以教育为主,惩办为辅。要注意团结上中农,要正确对待地富子女。运动要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工作队不能包办代替。运动要同生产工作机密地结合起来。这些规定都是好的。但是“后十条”在指导思想上,仍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是错误的。11月,中央将“前十条”、“后十条”一并下发,社教运动在全国更大的范围内开展起来。阶级斗争成为一门主课1964年2月24日,我校组织了第一批师生包括各专业60年级的全体学生及一部分教师和干部共900余人参加农村社教运动,地点是唐山地区六个县的农村。出发前用了3天时间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了党对社教运动的有关政策,唐山地委负责同志向同学们介绍了当前农村的形势和这次农村社教运动的方针、政策,运动的主要内容、步骤和方法。使师生们做好思想上、政策上、组织上和物质上的准备,在运动中受到生动、实际的锻炼和教育。,师生们到达指定的地点以后,既是来农村劳动锻炼的大学生,又是四清工作队的成员,在工作队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社教工作。师生们积极参加了宣传党的政策、访贫问苦,大搞阶级发动,组织阶级队伍,参加忆苦思甜大会等活动。在工作中,全体师生,积极努力,与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为群众办了很多好事,受到工作队的干部和老乡的好评。机械系150多名师生,在滦南县参观了县委组织的阶级教育展览,在潘家峪庄参观了抗日战争时期日寇残酷杀害1237名无辜平民、妇女、儿童的“千人坑”。1941年1月25日(农历12月28日),日本侵略军在冀东地区进行扫荡时,包围了河北省丰润县潘家峪村,集中屠杀村民,焚毁全村房屋,被杀害者1237人,烧毁房屋1000间。潘家峪位于冀东丰润县城东北60里处。惨案发生前全村有220户人家,是丰润县联合抗日民主政权的常驻地。1941年1月25日拂晓,驻唐山、滦县、迁安、丰润等地的日伪军联合出动,突然包围了潘家峪村。日伪军先是逐户搜查,强迫群众到村西的大坑,然后开始屠杀。当时站在墙上的日军用步枪、机枪对准人群猛烈扫射,并同时放火焚烧老百姓的房屋。宅院中的群众除少数死里逃生外,其余的人全都惨遭杀害。日伪军射击后,仍不死心,又向尸体堆扔手榴弹,炸得尸骨横飞。日伪军还在村内四处搜索,将抓到的群众32人在南崖集中杀害,点火焚尸。有30多名妇女在白薯窖中被日军奸污后,也惨遭杀害。潘家峪惨案是在侵华战争中实施“三光政策”的一个具体罪证。参观了“千人坑”,听了周树恩老人的血泪控诉,激起了师生们的阶级仇、民族恨,受到了一场深刻的阶级教育。第一批师生共参加了二十多天的社教运动,于3月中旬末陆续返校。1964年12月至1965年1月,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二十三条”纠正了此前运动中一些过火的做法,规定了一些比较正确的政策。如重申干部的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看待干部要一分为二,要区别那些犯了错误但还可以教育好的同志和那些不可救药的分子;对犯轻微“四不清”错误的,或者问题多但交代好的,要尽快解放出来;提出要改变撇开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由工作队单独领导运动的做法,实行群众、干部、工作队三结合等。但是,“二十三条”在指导思想上又发展了“左”的错误。它认为我国城市和农村都存在着严重的阶级斗争。当前的主要矛盾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强调在工作中要抓住阶级斗争这个纲,;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并说,那些走资派有在幕前的,有在幕后的。支持那些“当权派”的人,有的在下面,有的在上面。在上面的,有在社、区、县、地甚至有在省和中央部门工作的一些反对搞社会主义的人。《二十三条》规定,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今后一律称为“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1965年1月7日,我校组织了第二批师生参加社教运动。参加第二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人员包括各专业61年级的全体学生和一部分教师和干部共900余人。分赴四川等六个地区参加农村和城市的社教运动。顾稀院长亲自带队赴四川峨眉县参加农村社教运动。(1964年10月,铁道部、高教部已决定我校迁往峨眉),另有一部分师生参加铁路基层站、段的社教运动。这批参加运动的师生基本上参加了运动的全过程,于1965年5月中下旬陆续返校,历时5个半月。1965年10月26日,我校组织了第三批师生,包括各专业62年级全体学生和部分教师共800多人,去四川眉山县参加农村社教运动。直到1966年6月初才返回唐山。6月18日,与在唐山校园的师生一起,开赴峨眉参加文化大革命。
我校师生参加“四清”运动,实际上成为文化大革命的前奏。
来源:作者博客——唐院春秋 http://tangyuanchunqiu.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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